• 2007-04-21

    Apr.20 - [新手上路、博客定义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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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ttp://sanbonzakura.52blog.net/logs/2512924.html

    [……]
    不要说了喂。
    什么叫做我吃亏啊……我当然知道。
    我知道那笔钱根本不适合平分,可是一直在试着说服自己,[她有资格拿一半。]
    她有资格的……她有的……她有的。
    也许外人都说她没有,可我还是袒护。
    (笑)
    他们都笑,因为吃亏的人分明是我。
     
    又如何呢?
    不管结果如何,拿到钱的时候开心不就好了。
    虽说她比我在意那结果一百万倍……
     
    坚信的东西不同,所期望的结果也不同。
     
    一个单纯的想要开心的我……
    一个单纯的想要金钱的她……
     
    而正因为不想让她生气,才一直顺着她走呢。
    我不希望看到谁生气的,更何况是为自己生气了。
     
    <--
     
    其实我完全无法弥补什么。
     
    暑假之后是否再回到原来这个叫做Richmond的城市也说不定。
    但那样的话,我们便无法再一起卖那些东西了。
    对我来说也许是个休息的时候了。
    但对她来说会是一个很大的损失吧。
     
    其实也没关系的。
    那些包子,打印下来就可以去卖,能上网的话也可以随时发给她。
    然而卖来的钱,就让她自己留着吧。五五成也不用了。
    因为除了那些,我还能弥补些什么呢...?
     
    <--
     
    其实到头来我还是将会做同样的决定。
     
    我还是什么也不能说,虽然什么都已经知道了。
    于是在接下来的某一天,名叫RUI的孩子会突然告知消失了。
     
    我还是..什么也不能说。
     
    何在?
     
    虽然我觉得没关系的,但母亲说这个事情还是不要说出去为好。
    有些时候真的像个玩偶一样。
    然而到最后,对朋友做出如此过分事情的人,还是我而已么。
     
    (笑)似乎是,终生得不到机会与人说再见的。
    不想让旧事重演吖。可好像眼看着就要发生了,自己也不会去改变什么。
    别人问起为什么,我会说是为了家里人。
     
    太讽刺了。我最讨厌家里人。
    太讽刺了。我定要对最关心的人做出最过分的事情。
     
    <--
     
    恩。还是不太喜欢流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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